ICS87.080
Y4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263942011
水性薄膜凹印復合油墨
Water based gravure lamination ink for film
2011-05-12發布
2011-09-15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布
gB/263942011
前言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油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27)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山西精華科工貿有限公司浙江永在化工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重聲、吳敏、白鵬飛、王爾健。
GB/T26394-2011
水性薄膜凹印復合油墨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水性薄膜凹印復合油墨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在凹版輪轉印刷機上使用的承印物為經處理的聚丙烯、聚酯等印刷用塑料薄膜的水
性薄膜凹印復合油墨。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91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與清漆用原材料取樣
GB/T13217.1液體油墨顏色檢驗方法
GB/T13217.3液體油墨細度檢驗方法
GB/T13217.4—2008液體油墨粘度檢驗方法
GB/T13217.6液體油墨著色力檢驗方法
GB/T13217.7液體油墨附著牢度檢驗方法
GB/T263952011水性煙包凹印油墨
QB2930.1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測定方法第1部分:可溶性元素
3要求
本類產品各項技術性能要求應符合表1、表2、表3規定。
表1技術性能
項目
油墨
沖淡劑
調金油
顏色/級
≥4
細度/μm
≤20
粘度/s
13~50
13~50
18~50
著色力/%
100±5
附著牢度/%
≥90
≥90
≥90
剝離力/(N/15mm)
≥0.6
≥0.6
≥0.6
乙醇、異丙醇、正丙醇含量/%
≤30.0
≤30.0
≤30.0
表2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最大限量
單位為毫克每千克
化合物苯甲苯
4-甲基
乙苯二甲苯苯乙烯正丁醇丁南2環酮
限量0.120.020.020.03005.010.01.01.0
1
GB/T26394—2011
表3可溶性有害元素的最大限量
單位為毫克每千克
元素名稱銻Sb砷As鋇Ba鎘d鉻r鉛b汞Hg硒se
限量6025100075609060500
4試驗方法
4.1顏色
按GB/T13217.1規定執行。
4.2細度
按GB/T13217.3規定執行。
4.3粘度
按GB/T13217.42008第3章規定執行。
4.4著色力
按GB/T13217.6規定執行。
4.5附著牢度
按GB/T13217.7規定執行。
4.6剝離力
按附錄A進行。
4.7乙醇、異丙醇、正丙醇含量
按GB/T263952011的附錄A規定執行。
4.8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最大限量
按GB/T263952011的附錄B規定執行。
4.9可溶性有害元素的最大限量
按QB2930.1規定執行。
5檢驗規則
5.1組批與抽樣
5.1.1組批
以一次投料單機或機組完成的單位產品為一批。
5.1.2抽樣
產品按GB/T3186方法進行取樣,樣品應分兩份,一份密封備查,另一份作檢驗用樣品。
5.2檢驗分類
5.2.1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為顏色、細度、粘度、附著牢度、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
5.2.2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要求中規定的全部項目。當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因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正常生產后,型式檢驗周期為六個月;
d)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
e)國家質量監督部門提出要求時。
5.3判定規則
檢驗結果中全部指標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則判該批產品為合格品。如有一項及以上指標不符合本
GB/T263942011
標準要求時,則從同批產品中重新加倍取樣對不合格項進行復檢,復檢后仍有一項及以上不符合本標準
要求時,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6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6.1標志、標簽
產品包裝上的標志、標簽應有商標、生產單位、地址、產品名稱、型號、批號、生產日期、產品標準編
號保質期凈含量及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當用戶有要求時應提供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包裝儲
運圖示標志應符合GB/T191的規定。
6.2包裝
產品用密封塑料桶或帶有塑料內膽的密封鐵桶包裝。
6.3運輸
產品在符合6.2的包裝要求下,可用車、船等交通工具運輸,但在運輸和搬運過程中,不得拋、摔、碰
撞,防止雨淋、日曬。
6.4貯存
產品不得露天存放,應貯存于陰涼、通風的倉庫內,庫房內不得有火源。在規定貯存條件下,自生產
之日起,產品保質期為一年。
3
gB/t263942011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水性薄膜凹印復合油墨剝離力的測定
A.1范圍
本方法規定了水性薄膜凹印復合油墨剝離力的測定方法。
本方法適用于水性薄膜凹印復合油墨,其他油墨亦可參考使用
A.2原理
將油墨、粘合劑按規定方法涂布在基材上,在規定條件下干燥后制成試樣。規定寬度的試樣,在一
定的速度下,進行T型剝離,復合層與基材分離時的力即為剝離力。
A.3工具和材料
A.3.1印刷用BOPP、PET膜(厚度為0.019mm~0.028mm)
A.3.2復合用PE膜(厚度為0.020mm~0.040mm)
A.3.3調墨刀。
A.3.4絲棒(濕膜厚度為6μm~10μm)。
A.3.5橡皮墊(240mm×140mm×4mm)
A.3.6電吹風(功率1000W)。
A.3.7電熱恒溫干燥箱(最高溫度≥100℃)
A.3.8拉力試驗儀。
A.3.9雙組分聚氨酯膠粘劑(主劑固含量≥50%,固化劑中-CNO含量≥9.6%)
A.4試樣制備
A.4.1用調墨刀將待測油墨滴于已墊好橡皮墊并已固定上端的印刷用BOPP膜的上方,用絲棒均勻
用力迅速自上而下刮成薄層。
A.4.2用電吹風吹10s,制成油墨刮樣
A.4.3將雙組分聚氨酯膠粘劑的主劑和固化劑按質量比4:1配好并攪拌均勻,制成涂布用膠。
A.4.4將長寬尺寸相近的復合用PE膜置于油墨刮樣(油墨面朝上)的上層,墊好橡皮墊并固定好
上端。
A.4.5用調墨刀將配好的涂布用膠滴于已翻開上層的復合用PE膜的油墨刮樣的上方,小心地將絲
棒置于復合用PE膜的上層最靠近固定夾的位置,注意保持復合用PE膜仍處于被翻開狀態,用絲棒均
勻用力自上而下刮成薄層,兩層膜應完全貼合,用電吹風吹20s,制成涂膠刮樣。
A.4.6將涂膠刮樣放入60℃的電熱恒溫干燥箱中12h,取出后冷卻到室溫,裁成長度200mm、寬度
(15.0±0.1)mm的試樣
A.5測試方法
A.5.1沿試樣長度方向將復合層與基材預先剝開50mm,被剝開部分不得有明顯損傷。將試樣剝開
部分的兩端分別夾在拉力試驗儀的上、下夾具上使試樣剝開部分的縱軸與上下夾具中心連線重合,并
松緊適宜,試驗時未剝開部分與拉伸方向應呈T型。
A.5.2設置速度為(300±50)mm/min,記錄剝離力的算術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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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6394-2011
A.6測試結果
取平行測定的兩個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兩次平行測試結果的允許誤差不應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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