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號:A17
QB
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標準
QB/T3594-1999
代替ZBA17001-1987
鉛印彩色油墨
1999-04-21發布
1999-04-21實施
國家輕工業局發布
QB/T3594-1999
前言
本標準是原專業標準ZBA17001-1987《鉛印彩色油墨》,經由國輕行1999112號文發布轉化
標準號為QB/T3594-1999,內容不變。
本標準由國家輕工業局行業管理司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油墨標準化技術小組歸口
本標準由甘肅省甘谷油墨廠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阮東山、王治德
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原輕工業部發布的輕1專業標準ZBA17001-1987《鉛印彩色油
墨》
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標準
QB/T3594-1999
鉛印彩色油墨
代替ZBA17001-1987
本標準適用于鉛印彩色油墨。鉛印彩色油墨系采用樹脂干性植物油、礦物油顏料與填充料等,經過
混合研磨而成。供一般的凸版印刷機于膠版紙凸版紙、白板紙等紙版上印刷商標,表冊及書刊使用。
1產品顏色
1.1產品顏色分為白、黃、綠、藍、青蓮、紅、黑等七種13個花色。
2技術要求
2.1本標準的產品必須符合下列各項技術指標:
質量指標
型號
產品名稱
顏色
著色力,%
細度,μm
流動度mm
T31101
白
T31211
檸檬黃
T31221
淺黃墨
24~31
T31231
中黃墨
T31241
深黃墨
T31301
綠
T31411
孔雀藍曼近似標樣90~110
≤20
25~35
T31431
中藍墨
26~36
T31501
青蓮墨
T31621
金光紅墨
T31631
大紅
24~34
T31641
深紅
T31801
黑墨
25~35
3試驗方法
3.1顏色按QB5571983《油墨顏色檢驗方法》規定執行。
4.2著色力按QB558—1983《油墨著色力檢驗方法》規定執行。
5.3細度按QB559—1983《油墨細度檢驗方法》規定執行。
6.4流動度按QB560—1983《油墨流動度檢驗方法》規定執行。
國家輕工業局1999-04-21批準
1999-04-21實施
1
QB/T3594-1999
4檢驗規則
7.1產品出廠前應由生產廠檢驗部門負責檢驗,符合技術指標始得出廠每批產品應附有型號、產品名
稱、批號、凈重、生產日期。
8.2收貨單位在驗收過程中,應按本標準所列技術指標,由檢驗人員進行全部或部分指標的檢驗,根據
批量的多少,按5%~10%的比例取樣,每聽(盒)桶取樣量不少于20g
9.3取樣時,應仔細清除油墨聽(盒)桶蓋上的灰塵和雜物,勿使外界雜物落入油曼樣品中
10.4驗收中,如發現不符合技術指標的情況,應重新取樣復驗;復驗結果如仍不符合本標準規定,由生
產廠和驗收單位共同協商解決。
5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11.1鉛印彩色油墨用鐵聽(盒)或鐵桶裝,聽(盒)應再裝人外包裝箱內
12.2鐵聽(盒)或鐵桶外應貼或噴涂商標,注明生產廠名、型號、產品名稱、凈重、生產批號及包裝日期。
13.3外包裝箱表面應有生產廠名、型號、產品名稱、數量、重量以及“不得倒置”的標志。
14.4產品不得露天存放。庫房必須干燥、通風,防止受潮,遠離火源。
15.5運輸及搬運中不得拋、摔、碰、撞,以防包裝破損,油墨溢出
16.6本產品可用車、船、飛機等各種交通工具運輸。
17.7本產品在符合5.4條的存放條件下,自生產之日起,有效貯存期為二年。
18.8本產品在有效貯存期內,允許個別質量指標有變化但生產廠要保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