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83.080.01
磁藏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1034-2008/ISO62:2008
代替GB/T1034-1998
塑料吸水性的測定
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water absorption
(ISO62:2008,IDT)
200808-04發布
2009-04-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布
GB/T1034-2008/ISO62:2008
前言
本標準等同采用ISO62:2008《塑料吸水性的測定》(英文版)
本標準等同翻譯IsO62:2008
本標準代替GB/T1034—1998《塑料吸水性試驗方法》。
本標準與GB/T1034—1998的主要差異為
—增加了引
樣品的質量測量精度由1mg改為0.1mg(第4章);
GB/T1034-1998中的測試方法2和4合并為本標準的方法3;室溫下的測試溫度范圍由為
23.0℃士0.5℃改為23.0℃±1.0℃或23.0℃士2.0℃,濕度條件由原來的50%改為
50%士5%或50%士10%(第6章);
在結果表示中增加了用費克(Fck)擴散定律測定的飽和吸水率和擴散系數(第7章)
增加了附錄A:驗證試樣的吸水性與費克(Fick)擴散定律的相關性
增加了附錄B:ISO62:2008附錄B關于精密度的描述
增加了附錄C:本標準與GB/T1034-1998試樣的主要差異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和附錄C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塑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5)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中國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樹脂應用研究所、廣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夲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國家合成樹脂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化學建筑材料測試中心(材料測試
部)、廣州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曾緯麗、王浩江、李恩鈺、楊春梅、黃毅、石迎秋、李君、宋桂榮、劉暢、蔡彤旻。
本標準于1970年10月首次發布,1998年12月第一次修訂,本次為第二次修訂。
GB/T1034-2008/IO62:2008
引言
朔料在水的作用下會發生以下幾種現象
a)由于吸水引起尺寸改變(如膨脹);
b)水溶性物質溶出
c)材料其他性能的變化。
材料暴露于潮濕條件、浸人或暴露于沸水中,可發生明顯不同的反應。當暴露于潮濕條件下平衡吸
水量可用于比較不同種類塑料的吸水量。非平衡條件下的吸水量,可用于比較相同材料的不同批次;以
及用規定尺寸的塑料試樣暴露于潮濕環境中小心控制非平衡條件,也可測定材料的擴散常數
GB/T1034-2008/ISO62:2008
塑料吸水性的測定
范圍
1.1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平板或曲面形狀的固體塑料在厚度方向吸水性的方法。本標準也規定了當試
樣浸入水中或在一定的濕度條件下,測量規定塑料試樣尺寸的吸水量。對單相材料假設通過試樣厚度
方向上具有恒定吸水性的費克擴散行為,那么可以測定通過厚度方向的水分擴散系數。該模型對均質
材料和增強聚合物基料在玻璃化溫度以下的試驗是有效的。然而一些兩相基料,如固化的環氧樹脂可
能要求多相吸收模型,不包含在本標準范圍內。
1.2材料的吸水性和(或)擴散系數適于比較塑料暴露于相同條件下的平衡吸水量。若在非濕度平衡
條件下比較材料的性能,就不局限于單相費克擴散行為
1.3另一種情況是在一定時間內將規定尺寸的塑料試樣浸泡于水中或規定的濕度下,該方法可用于相
材料不同批次的比較,或給定材料的質量控制。所有試樣盡可能相同,有相同的物理性質即表面光潔
度、內應力等。然而在這些條件下試樣達不到平衡吸水性,所以該試驗不能用于比較不同種類塑料的吸
水性。為了保證結果的可靠性,建議試驗同時進行
1.4本標準得到的結果適用于大多數塑料,但不適用于具有吸水性和毛細管效應的泡沫塑料、顆粒或
粉末。塑料暴露于潮濕條件一定時間,可用于塑料間的相互比較。測定擴散系數的試驗不適用于所有
塑料。方法2不適用于浸入沸水中后不能保持形狀的塑料(見6.4)。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
杏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1547—2008塑料耐液體化學試劑性能的測定(ISO175:199,DT)
GB/T17037.3-2003塑料熱塑性塑料注塑試樣的制備第3部分:小方試片(ISO294-3
1996,IDT)
ISO2818:1994塑料用機械加工法制備試樣
3原理
將試樣浸入23℃蒸餾水中或沸水中,或置于相對濕度為50%的空氣中,在規定溫度下放置一定時
間測定試樣開始試驗時與吸水后的質量差異,用質量差異對于初始質量的百分率表示。如有必要,可
測定于燥除水后試樣的失水量
在某些應用中,需要使用相對濕度70%~9%和70℃~90℃的條件。相關方協商可使用比本標
準推薦的更高溫度和濕度。當使用不同于推薦的相對濕度和溫度時,應在試驗報告中詳盡說明(包括相
應的公差)。
4儀器
4.1天平
精度為士0.1mg(見6.1.3)
4.2烘箱
具有強制對流或真空系統,能控制在50.0℃±2.0℃或其他商定溫度的烘箱(見6.1.2)。
GB/T1034-2008/Is062:2008
4.3容器
用以盛蒸餾水或同等純度的水,裝有能控制水溫在規定溫度的加熱裝置
4.4干燥器
裝有干燥劑(如P2O5)
4.5測定試樣尺寸的量具
如需要,精度為士0.1mm
5試樣
5.1概述
每一種材料最少用三個試樣進行試驗。試樣可用模塑或機械加工方法制備。報告中應包含試樣的
制備方法
注:表面效應影響該方法的結果。對一些材料,模塑試樣和從片材切割制得的試樣可能得到不同的結果。
當試樣表面有影響吸水性的材料污染時,應使用對塑料及其吸水性無影響的清潔劑擦拭。污染程
度的測試按GB/115472008進行。例如,在GB/T11547—2008的表1中注“無”(外觀無變化)
試樣清潔后,在23.0℃±2.0℃、相對濕度50%士10%環境下于燥至少2h再開始試驗。處理樣品時
應戴于凈的手套以防止污染試樣。
清潔劑應不影響吸水性。測定平衡吸水量應按6.3(方法1)和6.6(方法4)進行,清潔劑的影響可
忽略。
5.2均質塑料方形試樣
除非相關方有其他規定,方形試樣的尺寸和公差應與GB/T17037.32003相同,厚度為
1.0mm±0.1mm。可按照GB/T17037.3-2003標準,用標準給出的適用于試驗材料的條件模塑(或
用材料使用者推薦的條件)。對于有些材料(如聚酰胺、聚碳酸酯和某些增強塑料),用1mn厚試樣不
能給出有意義的結果。此外有些產品說明書在測定吸水性時要求使用更厚的試樣。在這些情況下,可
用2.05mm±0.05mm厚的試樣。如果使用的試樣厚度不為1mm,試樣厚度應在試驗報告中說明。
試樣對于邊角的半徑沒有要求。試樣的邊角應光滑、于凈,以防止在試驗中材料從邊角損失
些材料具有模塑收縮性,如果這些材料的模塑試樣尺寸在GB/T17037.3-2003的下限,最后試
樣的尺寸可能超過本標準規定的公差,應在試驗報告中說明。
5.3各項異性的增強塑料試樣
對于一些增強塑料,如碳纖維增強環氧樹脂,用小試樣時由增強材料引起的各向異性擴散效應會產
生錯誤的結果。考慮到這種情況,試樣應符合以下要求,并且試樣的特殊尺寸和制備方法應在試驗報告
中說明。
a)標稱方形板或曲面板應滿足式(1)
≤100d
…(1)
式中:
U標稱邊長,單位為毫米(mm);
標稱厚度,單位為毫米(mm)。
b)為使試樣邊緣的吸水性最小,用不銹鋼箔或鋁箔粘在100mm×100mm方形板的邊緣。當制
備該試樣時,由于鋁箔和粘合劑質量的影響,粘合鋁箔前后需小心稱量樣品。用吸水性差的
粘合劑不會影響試驗結果。
5.4管材試樣
除非其他標準另有規定,管材試樣應具有如下尺寸:
a)內徑小于或等于76mm的管材,沿垂直于管材中心軸的平面從長管中切取長25mm±1mm
的一段作為試樣,可以用機械加工、鋸或剪切作用切取沒有裂縫的光滑邊緣
GB/T1034-2008/ISO62:2008
b)內徑大于76mm的管材,沿垂直于管材中心軸的平面從長管中切取長76mm±1mm(沿管的
外表面測量)寬25mm±1mm的一段作為試樣,切取的邊緣應光滑沒有裂縫
5.5棒材試樣
棒材試樣應具有如下尺寸
a)對于直徑小于或等于26mm的棒材,沿垂直于棒材長軸方向切取長25mm士1mm的一段作
為試樣。棒材的直徑為試樣的直徑
b)對于直徑大于26m的棒材,沿垂直于棒材長軸方向切取長13mm±1mm的一段作為試
樣。棒材的直徑為試樣的直徑。
5.6取自成品、擠出物、薄片或層壓片的試樣
除非其他標準另有規定,從產品上切取一小片
a)滿足方形試樣要求,或
b)被測材料的長寬為61mm±1mm,一組試樣有相同的形狀(厚度和曲面)。
用于制備試樣的加工條件需相關方協商一致。也應依照ISO2818:1994并在試驗報告中說明。
如果標稱厚度大于1.1mm,如無特殊要求,僅在一面機械加工試樣的厚度至1.0mm~1.1mm
當加工層壓板的表面對吸水性影響較大,試驗結果無效時,應按照試樣的原始厚度和尺寸進行試
驗,并在試驗報告中說明。
6試驗條件和步驟
6.1概述
6.1.1某些材料可能需要在稱量瓶中稱量。
6.1.2經相關方協商可采用63到6.6中所述干燥方法以外的干燥方法。
6.1.3當材料的吸水率大于或等于1%時,樣品需要精確稱量至±1mg,質量波動允許范圍為士1mg
6.2通用條件
6.2.1試驗前應小心干燥試樣。如在50℃,需要干燥1d~10d,確切的時間依賴于試樣厚度,
6.2.2在浸水過程中為了避兔水中的溶出物變得過濃,試樣總表面積每平方厘米至少用8mL蒸餾
水,或每個試樣至少用300mL蒸餾水
6.23將每組三個試樣放入單獨的容器(.3)內完全浸入水中或暴露在相對濕度50%環境中(方法4)
組成相同的幾個或幾組試樣在測試時,可以放入同一容器內并保證每個試樣用水量不低于
300mL。但試樣之間或試樣與容器之間不能有面接觸,
注:建議使用不銹鋼柵格,以確保每個試樣之間的距離
對于密度低于水的樣品,樣品應放在帶有錨的不銹鋼柵格內浸入水中。注意樣品表面不要接觸錨
6.2.4浸入水中的時間應按6.3和6.4規定。經相關方協商可采用更長時間。對此應采用下列措施
a)在23℃水中試驗時,每天至少攪動容器中的水一次
b)用沸水中試驗時,應經常加入沸水以維持水量
6.2.5在稱量時試樣不應吸收或釋放任何水,試樣應從暴露環境取出(如需要,除去任何表面水)后立
即稱量,對于薄試樣和高擴散系數的材料尤其應當小心
6.2.61mm厚的試樣和高擴散系數的材料第一次稱量應在2h和6h之后。
6.3方法1:23℃水中吸水量的測定
將試樣放入50.0℃士2.0℃烘箱(4.2)內于燥至少24h(見6.2.1),然后在于燥器(4.4)內冷卻至
室溫,稱量每個樣品,精確至0.1mg(質量m1)。重復本步驟至試樣的質量變化在士0.1mg內。
將試樣放入盛有蒸餾水的容器(.3)中,根據相關標準規定,水溫控制在23.0℃±1.0℃或
23.0℃±2.0℃。如無相關標準規定,公差為±1.0℃。
浸泡24h士1h后,取出試樣,用清潔于布或濾紙迅速擦去試樣表面所有的水,再次稱量每個試樣,
GB/T1034-2008/IsO62:2008
精確至0.1mg(質量m2)。試樣從水中取出后,應在1min內完成稱量。
若要測量飽和吸水量,則需要再浸泡一定時間后重新稱量。標準浸泡時間通常為24h,48h,96h,
192h等。經過這其中每一段時間士1h后,從水中取出試樣,擦去表面的水并在1min內重新測量,精
確至0.1mg(例如m2/24h)。
6.4方法2:沸水中吸水量的測定
將試樣放人50.0℃±2.0℃烘箱內(4.2)干燥24h(見6.2.1),然后在干燥器內(4.4)冷卻至室溫,
稱量每個樣品,精確至0.1mg(質量m1)。重復本步驟至試樣的質量變化在士0.1mg內
將試樣完全浸入盛有沸騰蒸餾水的容器中(4.3)。浸泡30min±2min后,從沸水中取出試樣,放
入室溫蒸餾水中冷卻15min士1min。取出后用清潔干布或濾紙擦去試樣表面的水,再次稱量每個試
樣,精確至0.1mg(質量m2)。如果試樣厚度小于1.5mm,在稱量過程中會損失能測出的少量吸水,最
好在稱量瓶中稱量試樣
若要測量飽和吸水量,則需要每隔30min2min重新浸泡和稱量。在每個間隔后,試樣都要如上
所述從水中取出,在蒸餾水中冷卻,擦干和稱量。
重復浸泡和干燥后可能形成裂縫。如果是這樣,在試驗報告中注明首次發現裂縫的試驗周期數
6.5方法3:浸水過程中水溶物的測定
如果已知或懷疑材料中含有水溶物,則需要用材料在浸水試驗中失去的水溶物對吸水性進行校正
根據6.3或6.4完成浸水后,就像用6.3和6.4的于燥步驟一樣重復至試樣的質量恒定(質量m3)。如
果m<m2,則需要考慮在浸水試驗中水溶物的損失。對于這類材料,吸水性應該用在浸水過程中增加
的質量與水溶物的質量和來計算
6.6方法4:相對濕度50%環境中吸水量的測定
將試樣放入50.0℃士2.0℃烘箱(4.2)內干燥24h(見6.2.1),然后在干燥器(4.4)內冷卻至室溫
稱量每個試樣,精確至0.1mg(質量m1)。重復本步驟至樣品的質量變化在土0.1mg內。
根據相關標準規定,將試樣放入相對濕度為50%士5%的容器或房間內,溫度控制在23.0℃士
1.0℃或23.0℃士2.0℃。如無相關標準規定,溫度控制在23.0℃士1.0℃。放置24h士1h后,稱量
每個試樣,精確至0.1mg(質量m2),試樣從相對濕度為50%士5%的容器或房間中取出后,應在1min
內完成稱量
若要測量飽和吸水量要將試樣再放回相對濕度50%的環境中,按照方法1(6.3)中給出的稱量步驟
和時間間隔進行。
7結果表示
7.1吸水質量分數
計算每個試樣相對于初始質量的吸水質量分數,用式(2)或式(3)計算:
×100
。看
…(2)
或
2
×100
(3)
式中
試樣的吸水質量分數,數值以%表示;
m2浸泡后試樣的質量,單位為毫克(mg);
m1浸泡前干燥后試樣的質量,單位為毫克(mg);
浸泡和最終干燥后試樣的質量,單位為毫克
試驗結果以在相同暴露條件下得到的三個結果的算術平均值表示
GB/T1034-2008/ISO62:2008
在某些情況下,需要用相對于最終于燥后試樣的質量表示吸水百分率,用式(4)計算
m2-m2×100
m
7.2費克(Ⅳck)定律確定的飽和吸水量和水分擴散系數
當潮濕聚合物試驗溫度低于其玻璃化溫度時,絕大多數聚合物的吸水性(由方法1、方法3和方法4
測定)符合費克定律(見附錄A),不依賴于時間和濃度的水分擴散系數可由下例所描述的方法計算。
在這種情況下,可通過在費克定律表中填人試驗數據(不必等到質量恒定),得到飽和吸水率c3和
擴散系數D,D用平方毫米每秒(mm2/s)表示。
按照方法1、方法2或方法3將試樣浸入水中的飽和吸水量用c表示;按照方法4將試樣暴露在相
對濕度50%環境中的飽和吸水量用c(50%)表示。曲線法可用于代替計算D值驗證試樣的費克擴散
行為,例如用理論數據或商業軟件得到的log曲線。為了驗證聚合物的吸水性是否符合費克擴散行為,
應采用更長時間達平衡濃度后c的試驗數據
附錄A圖A1給出了薄片試樣符合費克定律的示例。斜率0.5源于:
≤0.51
·(5)
或
/c3≤0.51
(6)
或
Dt2t
0.50
(7)
式中
t試樣在水中的浸泡時間或濕潤空氣中的放置時間,單位為秒(s);
d—試樣的厚度,單位為毫米(mm)
若
Dx2b/a2≥5
得到
其他值在表1中列出。
表1由費克定律得到的薄片試樣的理論無量綱值
DI't/d2
0
0,01
0,07
0.10
0,22
0.5
0.51
0.7
0.60
1.0
0.70
1.5
0.82
2.0
0.89
3.0
0.96
5.0
GB/T1034-2008/S062:2008
示例
對于達到質量恒定的試驗,將試驗數據填人該表后,把試驗濃度c70%代人c/cn=0.7,計算c3
0%
…(10)
式中c和c70%用毫克/克或質量分數表示
擴散系數D用試驗時間t70在C70%計算,單位是平方毫米每秒(mm2/s),計算如下
D2
或
如果l10單位是秒,π2約等于10,試樣的厚度為1mm,那么
注:1mm厚的塑料在105s(約1天)的t中,23℃時的典型值是106mm2/s。在該厚度下用于計算和D的浸泡時
間一般不超過一周。
8精密度
由于未獲得足夠的實驗室間的數據,本試驗方法的精密度尚未知道。在獲得這些實驗室間數據后,
下一個版本將增加精密度的說明。
注:本標準釆用的ISO62:2008精密度數據見附錄B
9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a)注明采用本標準;
b)受試材料和產品完整的鑒別說明;
c)所用試樣的類型,制備方法,試樣是否裁剪過,尺寸,原始質量,若有必要,可標出原始表面積和
表面狀況(如是否經機械加工);
d)試驗方法(1、2、3或4)和浸泡時間;
e)用第7章中給出的結果表示方法中的一種或幾種方法計算吸水性;報告平均值和標準偏差(如
按7.1和7.2計算,得出的吸水性是負值,應在試驗報告中清楚地說明)
f)根據7.2計算在23℃的飽和吸水率c。或c3(50%)
g)根據7.2計算在23℃的擴散系數;
h)任何可能影響結果的因素;
i)試驗日期
GB/T1034—2008/ISO62:2008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驗證試樣的吸水性與費克(Fick)擴散定律的相關性
A.1概述
在吸水率符合費克定律的情況下,由試驗時間決定的吸水率可由擴散系數D和飽和吸水率c。表
示,見式(A.1):
C(t=c
(2-1)2Dz
\2exp
(A.1)
4(2k-1)
式中
k
d試樣的厚度
注:通常認為用20個加數足夠。
A.2未達到質量恒定測定D和cs
假設符合費克定律,對于圖A.1中橫、縱坐標值較小時,g(c(+)c)和lg(D·t)具有的線性關系可
視為真實的。包括表1中的理論值,在線性范圍內擴散系數表示見式(A.2):
0.52兀
A.2)
式中:
Cs—飽和吸水率
d試樣厚度;
t暴露時間;
c(t)—在t時測得的吸水率。
用式(A.1)結合曲線法或計算工具可以估算出c的值)。
A.3驗證試樣的吸水性與費克擴散定律的相關性
如果聚合物試樣的吸水性與費克擴散行為較吻合,曲線c=f(t)大約在10彎曲后(見圖A.1),增加
浸泡時間至tmnx(tmnx為最長試驗時間,且>to),把試驗數據代入方程(A.1)得到的c和D值沒有明顯
的變化。t時的c與t>∞時的c之間的偏差小于10%;同樣,t相對應的D值與t→∞時的D值之
間的偏差小于20%
1)可能的方法是曲線法、數學工具和商業計算機程序。
GB/T1034-2008/I062:2008
1
D——擴散系數
t浸泡時間;
試樣厚度
圖A.1薄片試樣的吸水性c/c3與無量綱值Dπ2t/d2的關系
GB/T1034-2008/ISO62:2008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ISO62:2008附錄B關于精密度的描述
B.1循環試驗(RRT試驗)
精密度試驗是在5個國家16個試驗室間進行的。試驗樣品為兩種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
標準PMMA和抗沖擊PMMA( PMMA-IR)]和一種聚碳酸酯(PC),試樣的尺寸是60mm×60mm×
1mm和60mm×60mm×2mm。所有的試樣由同一試驗室制備和分發。
2試樣的于燥
對于大多數材料而言,吸水性約90%時的試驗時間為t,t的吸水量接近平衡吸水量,t0約為t
的兩倍。在50℃時,試樣的干燥時間通常為1d~10d,具體的時間取決于試樣的擴散系數和厚度。
RRT試驗中,對1mm厚的PC試樣,在50℃下干燥了1d,或23℃下干燥了2d或3d對2mm
厚的PMMA試樣,在50℃下于燥了8d或23℃下于燥了30d。任何情況下,試樣應干燥至質量恒定
(在士0.1mg內)。
B.323℃水中吸水量的測定(方法1)
經過不同的浸泡時間測得吸水量。圖B.1給出了一個實驗室的試驗數據
11個實驗室三種不同材料吸水性的試驗數據與附錄A得到的c和D一致。表B.1和表B.2中分
別給出了測得的平均值和標準偏差。SR表示實驗室間的標準偏差,R表示95%的再現性限。未得到實
驗室內的標準偏差(重復性)。
1.5
X PMMA
90%c口I
0.5
□I
■LI
一70%c品
0
10
100
l000d
圖B.1 PMMA-IR的吸水性試驗結果
表B.1吸水性試驗的c3值
材料
cs/%
SR
R
PMMA
l.87
PMMA-IR
1.67
0.05
0.13
0.340
0,009
0.025
GB/T1034-2008/ISO62:2008
表B.2吸水性試驗的D值
材料
D/(mm2/s×107)
R
PMMA
5.2
1.0
2.7
PMMA-IR
PC
11
31
允許c的不確定度為10%,D的不確定度為30%,7d后得到了可以接受的結果。盡管試驗在t0
時未達到平衡,但通常在t9后可終止試驗
對于具有高D值材料的(1mm)薄試樣,需要在第一個24h內多次稱量(如2h后和6h后)。
B.4相對濕度50%環境中的吸水量的測定(方法4)
相對濕度為50%下的標準PMMA的c為質量分數0.5%至0.6%。c值、試樣達到平衡的暴露時
間均與試樣達到飽和狀態的方式無關,無論從干燥至吸水飽和或從吸水飽和至干燥
圖B.2中給出了抗沖擊 PMMA-IR的試驗數據。所有參加單位的c。值均為質量分數0.5
0.6%,同樣不考慮試樣達到飽和狀態的方式
在1mm厚PC試樣的試驗中,試樣很快達到質量分數0.15%左右的飽和值,同樣不考慮試樣達到
飽和狀態的方式。t70只需要5h~8h
L12
△L11
-L6
AL4
0.1
10
圖B.25個實驗室相對濕度50%下1mm厚 PMMA-IR試樣吸水性試驗結果
GB/T1034-2008/IS062:2008
附錄C
(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與GB/T1034-1998試樣的主要差異
本標準與GB/T1034-1998試樣的主要差異見表C.1
表C.1本標準與GB/T1034-1998試樣的主要差異
試樣來源
本標準
GB/T10341998
模塑
長、寬60mm士2mm,厚1.0mm±0.1m或直徑50mm±1mm,厚3mm±0.2mm的
2.0mm土0.1mm(GB/T17037.32003)
屬片
直徑≤76m時,沿徑向切取25m±1mn外徑≤50mm時,切取50mm±1m長的一
長的一段
管材
段;外徑>50mm時,先切取50mm士1mm長的
直徑>76mm時,沿徑向切取76mm1mm一段,再沿管材中心軸的兩個平面切割,使試樣
長,25mm士1mm寬的樣片
外表面的弧長為50mm士1mm
直徑≤50mm時,切取50mm土1mm長的
直徑≤26mm時,切取25mm±1mm長的
段
棒材
段
直徑>26mm時,切取13mm士1mm長一段
外徑>50mm時,將直徑同心加工到50mm±
1mm,再切取50mm士1mm長的一段
片或板材
切取長、寬為61mm+1mm,厚度為1.0mm士
邊長為50mm士1mm的正方形。厚度≤25
mm時,試樣厚度為板材厚度;厚度>25mm時,
0.1mm
在試樣的一面加工,使試樣厚度達25mm士1mm
各項異性的
邊長≤100×厚度
未規定
增強塑料
滿足方形試樣要求,或
成品、擠出物
切取50mm±1mm長的一段;或經相關方協
被測材料的長寬為61mm+1mm,一組試樣商加工型材,使其厚度盡可能接近3mm±
薄片或層壓片
有相同的形狀(厚度和曲面)
0.2mm
GB/T1034-2008/IO62:20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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