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83.140.10
G3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4456-2008
代替GB/T4456-1996,GB/T12025-1989
包裝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Polyethylene blown film for packaging applications
2008-12-30發布
2009-09-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C數防偽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布
GB/T4456-2008
前言
本標準參考 ASTMD4635—2008《通用和包裝用低密度聚乙烯薄膜》和 ASTM D3981-2003《一
般用途及包裝用中等密度聚乙烯制成的聚乙烯薄膜》。
本標準代替GB/T4456--1996《包裝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和GB/T12025-1989《高密度聚乙烯吹
塑薄膜》。
本標準與GB/T4456-—1996《包裝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和GB/T12025—1989《高密度聚乙烯吹塑
薄膜》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產品分類增加了PEMD薄膜及相應的技術指標;
4.4“衛生性能”增加了對添加劑的衛生要求;
增加了4.5“其他性能”,指標由供需雙方協商;
5.6.1拉伸性能按GB/T1040.3-2006規定,將試樣改為“2型,寬度為10mm”
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塑料制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輕工業塑料加工應用研究所、深圳市萬達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惠州俊豪塑料發
展有限公司、浙江華發生態科技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許麗丹、翁云宜、魏文昌、蘇俊銘、沈華峰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4456-1996;
GB/T12025-1989。
GB/T4456-2008
包裝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包裝用聚乙烯吹塑薄膜(以下簡稱薄膜)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低密度聚乙烯(PELD)、線形低密度聚乙烯( PE-LLD)、中密度聚乙烯(PEMD)、高
密度聚乙烯( PE-HD)等樹脂及以上樹脂共混為主要原料,用吹塑法生產的直接包裝用和復合膜基材用
薄膜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037-1988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氣性試驗方法杯式法
GB/T10382000塑料薄膜和薄片氣體透過性試驗方法壓差法( neq Iso2556:1974)
GB/T1040.3—2006塑料拉伸性能的測定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試驗條件(ISO527-3:
1995,IDT)
GB/T2410—2008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霧度試驗方法
GB/T2828.12003計數抽樣檢驗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
計劃(ISO2859-1:1999,IDT)
GB/T2918—1998塑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標準環境( idt iso291:1997)
GB/T5009.60食品包裝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T6672-2001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測定機械測量法( dt iso4593:1993)
GB/T6673—2001塑料薄膜和薄片長度和寬度的測定( dt Iso4592:1992)
GB/T8807-1988塑料鏡面光澤試驗方法
GB/T9639.1—2008塑料薄膜和薄片抗沖擊性能試驗方法自由落鏢法第1部分:梯級法
(IS07765-1:1988,IDT)
GB9685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9687食品包裝用聚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
GB/T100061988塑料薄膜和薄片摩擦系數測定方法( idt iso8295:1986)
GB/T14216-2008塑料膜和片潤濕張力的測定(ISO8296:2003,IDT)
QB/T23581998塑料薄膜包裝袋熱合強度試驗方法
3分類
按使用原料種類不同分為PELD薄膜、 PE-LLD薄膜、PEMD薄膜、PE-HD薄膜、PELD/PE
LLD薄膜。
GB/T4456-2008
4要求
4.1規格
4.1.1寬度偏差
寬度偏差應符合表1要求
表1寬度偏差
單位為毫米
寬度(折徑
偏差
100
士4
100~500
士10
501~1000
±20
1000
士25
4.1.2厚度偏差
厚度偏差應符合表2要求。
表2厚度偏差
厚度/mm
厚度極限偏差/mm
厚度平均偏差/%
0.025
士0.008
土15
0.025~0.050
±0.015
土14
0.051~0.100
士0.025
士12
0,100
士0.040
士1
4.1.3每卷段數和每段長度
每卷段數應不大于4段,每段長度應不小于20m,斷頭處應有明顯標記
4.2外觀
不應存在有礙使用的氣泡、穿孔、水紋、條紋、暴筋、塑化不良、魚眼、僵塊等瑕疵
4.3物理力學性能
物理力學性能應符合表3要求
表3物理力學性能
項
PELD薄膜 PE-LLD薄膜PEMD薄膜PEHD薄膜|PELD/ PE-LLD薄膜
拉伸強庋(縱橫向)/MPa
10
≥14
≥25
斷裂標稱厚度<0.050mm
≥230
≥100
≥180
≥100
應變(縱橫向)/
%
厚度≥0.050mm
200
280
150
≥230
落鏢沖擊
不破裂樣品數≥8為合格,PEMD薄膜不要求
注:其他共混材料的物理力學性能要求由供需雙方協商
4.4衛生指標
用于食品包裝、醫藥包裝的薄膜應符合GB9687的規定,其添加劑應符合GB9685的規定
4.5其他性能
對摩擦系數、透光率、霧度、光澤度、潤濕張力、熱合強度、水蒸氣透過量和氣體透過量的要求由供需
雙方協商。
2
GB/T4456-2008
5試驗方法
5.1試樣
從供試膜卷上裁取足夠數量的試樣進行試驗
5.2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標準環境
按GB/T2918—1998規定進行狀態調節,溫度為(23±2)℃,狀態調節時間不少于4h,并在此條件
下進行試驗
5.3寬度偏差
按GB/T6673—2001的規定進行
5.4厚度偏差
按GB/T6672-2001的規定進行。
厚度極限偏差按式(1)進行計算
(1)
式中
△S—厚度極限偏差,單位為毫米(mm);
實測厚度的最大值,單位為毫米(mm);
實測厚度的最小值,單位為毫米(mm);
標稱厚度,單位為毫米(mm)
厚度平均偏差按式(2)進行計算
S
×100
(2)
式中
△S-厚度平均偏差,用%表示;
S——平均厚度,單位為毫米(mm);
標稱厚度,單位為毫米(mm)。
5.5外觀
在自然光線下目測
5.6物理力學性能
5.6.1拉伸強度和斷裂標稱應變
按GB/T1040.3—2006的規定進行。試樣為2型,寬度為10mm,試驗速度(空載)為(500±
50)mm/ min
5.6.2落鏢沖擊
按GB/T9639.1—2008的規定進行。試樣數量:10片。
按表4規定的落鏢質量進行試驗。
表4落鏢質量
單位為克
厚度/mm
PELD薄膜
PE-LLD薄膜
PE-HD薄膜
PELD/ PE-LLD薄膜
≤0.025
20
40
25
0.026~0.035
30
35
60
35
0.036~0.045
55
70
55
0.046~0.060
50
60
80
0.061~0.070
80
90
0
GB/T4456-2008
表4(續)
單位為克
厚度/mm
PELD薄膜
PE-LLD薄膜
PEHD薄膜
PELD/ PE-LLD薄膜
0.071~0.080
80
90
100
0,081~0.090
100
110
100
0.091~0.100
l00
110
120
110
0.100
110
120
150
120
5.7衛生性能
按GB/T5009.60的規定進行
5.8其他性能
5.8.1摩擦系數
按GB/T10006-1988的規定進行
5.8.2透光率和霧度
按GB/T24102008的規定進行。
5.8.3光澤度
按GB/T88071988的規定進行,射角為
5.8.4潤濕張力
按GB/T14216—2008的規定進行
5.8.5熱合強度
按QB/T23581998的規定進行
5.8.6水蒸氣透過量
按GB/T10371988的規定進行,試驗條件為溫度(38±0.6)℃,相對濕度(90±2)%。
5.8.7氣體透過量
按GB/T1038—2000的規定進行。
6檢驗規則
6.1組批
產品以批為單位進行驗收。同一牌號原料、同一規格、同一配方、同一工藝生產的產品,以不大于
8t為一批。
檢驗分類
6.2.1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為4.1、4.2及4.3表3中的拉伸強度和斷裂標稱應變。
6.2.2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技術要求中的全部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需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正式生產后,如原料、配方、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正常生產時,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d)產品長期停產超過半年后,恢復生產時;
e)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6.3抽樣
物理力學性能和衛生指標從每批產品中任取一卷。
外觀和尺寸偏差按GB/T2828.1-2003規定的二次正常抽樣方案,采用一般檢查水平Ⅱ,接收質
量限(AQL)為6.5,見表5。每卷薄膜為一個樣本單位。
GB/T4456-2008
表5抽樣方案
單位為卷
批量
樣本
樣本大小
累計樣本大小
接收數Ac
拒收數R
1~8
2
2
9~15
2
2
2
26~50
第
1
10
51~90
二
16
13
2
5
151~280
6
281~500
3
64
50
501~1200
第二
100
12
13
1201~3200
第
11
160
125
16
第二
250
26
6.4判定規則
6.4.1不合格項的判定
外觀尺寸偏差若有一項不合格,則判該卷為不合格品,再按表5判定。
物理力學性能檢驗結果中若有不合格項,應在原批中重新加倍取樣,對不合格項進行復驗,復驗結
果如仍有不合格,則該批薄膜的物理力學性能為不合格。
衛生性能若有一項不合格,則衛生性能不合格
6.4.2合格批的判定
外觀尺寸、物理力學性能和衛生性能檢驗結果全部合格,則判該批合格
7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7.1標志
每卷薄膜在合格證或外包裝上應標有以下內容:產品名稱、商標或制造廠名、規格、凈重、批號或生
產日期、執行標準檢驗員章等
7.2包裝
每卷薄膜用塑料薄膜或牛皮紙等包裝材料包好捆牢。長途運輸時必須加固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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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運輸
運輸時應輕裝、輕卸,防止機械碰撞和日曬雨淋
7.4貯存
薄膜應貯存在于燥、陰涼、清潔的庫房內。堆放整齊,不得使薄膜擠壓變形或損傷,距熱源不少于
1m。貯存期限從生產之日起不超過兩年
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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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
包裝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445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