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號:A17
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標準
QB/T3595-1999
代替ZBA17002-1986
鉛印書刊油墨
1999-04-21發布
1999-04-21實施
國家輕工業局發布
Q/T3595-199
前言
本標準是原專業標準ZBA17002-1986《鉛印刊油墨》,經由國輕行1999】112號文發布轉化
標準號為QB/T3595-1999,內容不變。
本標準由國家輕工業局行業管理司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油墨標準化技術小組歸口。
本標準由長沙油墨廠、廣州油墨廠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趙忠宇、唐明。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原輕工業部發布的輕工專業標準ZBA17002-1986《鉛印書刊油
墨》
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標準
QB/T3595-1999
鉛印書刊油墨
代替ZBA17002-1986
本標準適用于鉛印書刊黑鉛印書刊黑量是采用樹脂、干性植物油、礦物油和顏料,經調配混合研
磨而成。供各種平臺凸版印刷機在以凸版紙為主的紙張上作印刷書刊之用。
1產品分類
1.1根據技術指標和印件要求不同而分為:T30801和T30802兩個鉛印書刊黑。
2技術要求
2.1鉛印書刊黑墨必須符合下列技術指標:
質量指標
型號產品名稱顏色
著色力,%細度,ym流動度mm粘性
飛
T30801
鉛
印書刊
01
25~35
近似標樣90~110
≤20
5.0~11.0
微
T30802鉛印書刊
黑
27~37
3試驗方法
3.1顏色
按QB557—1983《油墨顏色檢驗方法》規定執行。
4.2著色力
按QB558—1983《油墨著色力檢驗方法》規定執行。
5.3細度
按QB559-1983《油墨細度檢驗方法》規定執行。
6.4流動度
按QB560—1983《油墨流動度檢驗方法》規定執行
7.5粘性
按QB5641983油粘性檢驗方法》規定執行。
8.6飛墨
按QB5661983《油墨飛墨檢驗方法》規定執行。
4檢驗規則
9.1產品出廠前應由生產廠檢驗部門負責檢驗,符合技術指標始得出廠。每批產品應附有產品型號、名
稱、批號、凈重、生產日期
42收貨單位在驗收過程中,應按本標準所列技術指標,由檢驗人員進行全部或部分指標的檢驗,根據
國家輕工業局1999-04-21批準
1999-04-2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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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3595-1999
批量的多少按5%~10%取樣,每聽(盒)取樣量不少于20g
10.3取樣時,應仔細清除油聽(盒)蓋上的灰塵和雜物,勿使外界雜物落入油墨樣品中。
11.4驗收中,如發現不符合技術指標的情況,應重新取樣復驗復驗結果如仍不符合本標準規定,由生
產廠和驗收單位共同協商解決。
5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12.1鉛印書刊黑墨用鐵桶或鐵聽(盒)包裝。用鐵聽()包裝時要再裝人外包裝箱內
13.2鐵桶或鐵聽(盒)外應貼(或噴涂)商標,注明生產廠名、型號、產品名稱、凈重、生產批號及包裝日
期。
14.3外包裝表面應有生產廠名、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重量以及不得倒置的標志。
15.4產品不得露天存放,庫房必須干燥、風,防止受潮、遠離火源
16.5運輸及搬運中不得拋、摔、碰、撞,以防包裝破損,油墨溢出。
17.6本產品可用車、船、飛機等各種交通工具運輸
18.7本產品在符合5.4條的存放條件下,自生產之日起,有效貯存期為二年。
19.8產品在有效貯存期內,允許個別質量指標有變化,但生產廠要保證使用。